minesoc 发表于 2025-10-24 10:18:18

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解读
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准《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》等3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。


《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》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的行业标准,编号 KA/T 22—2024,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 起实施,共分 3 部分:
KA/T 22.1—2024 总则:规定普查的术语、原则、工作流程、成果形式(“一报告、一图、一表”)及上报要求,适用于各类矿山(含尾矿库)的普查工作。
KA/T 22.2—2024 煤矿:针对煤矿的 7 大类隐蔽致灾因素(采空区、封闭不良钻孔、地质构造、水源与通道、瓦斯、冲击地压、露天边坡),明确普查内容、范围及物探 / 钻探等实物工程量要求。
KA/T 22.3—2024 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:涵盖采空区、地质构造、水源与通道、地压活动区域、火区 / 高温异常区、露天边坡、排土场、尾矿库等 8 大类隐蔽致灾因素,规定普查方法、成果提交等;不包括小型露天采石场、简单型小型露天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地热 / 温泉 / 砖瓦用粘土等水气矿山。
核心要点
普查原则:全面普查、周期实施、分区施策、常态补充,查清生产区、规划区及其他区域未来 3–5 年内的隐蔽致灾因素。
成果要求:形成普查报告(含风险评估与管控建议)、成果图(如采空区分布图、地质构造图等)及数据表,并建立台账;鼓励数字化管理图档数据。
监管要求:矿山企业应按规范开展普查,未查清、未治理到位的区域不得进行采掘作业;监管监察部门将对普查报告进行审查,对不实、不全或弄虚作假的,责令整改或依法查处。
该规范是矿山企业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、提交成果及接受监管的直接依据,有助于从源头防范瓦斯、水害、火灾、冲击地压等重大安全风险。
规范原文:






minesoc 发表于 2025-10-24 10:43:07

欢迎各位矿业界大佬加入:lol

minesoc 发表于 2025-10-24 15:45:45

隐蔽致灾因素普查:l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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